浅议如何提高县区巡察发现问题能力 浅议如何提高县区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X 市 X 区于 20XX 年 X 月启动了为期二个多月的首轮巡察工作,完成了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取得一定实效。为总结提炼做法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探索对策措施,构建中心城区巡察工作规范化运行机制,有效指导和不断推进今后的巡察工作,结合 X 区首轮巡察工作情况,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紧扣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核心任务和要求,以如何提高县区巡察发现问题能力为主题,谈谈粗浅认识和体会。 一、当前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容乐观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巡察监督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能力,是提升巡察监督实效的必然要求。从实际情况看,发现问题既是巡察工作的重点,又是巡察工作的难点,巡察中能不能真正发现问题,这是对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的最大考量。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则效果好,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就发挥明显;能力弱则效果差,会弱化巡察工作质量,使之流于形式。因而,如何发现质量高、价值大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从我区现阶段巡察发现的问题情况来看,具体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