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城阳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火险区划分 1.5 工作原则 2.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职能划分 2.1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 前线 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划分 2.3 专家顾问组及其职责 2.4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森林火险预警 3.1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 3.2 预警的发布和措施 4.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5.应急响应 5.1 预案启动 5.2 各级扑火队伍调动响应次序 - 2 - 5.3 各级指挥响应次序 5.4 火场留守 6.灾后处置 6.1 火灾评估 与事故调查 6.2 事故总结上
2、报 6.3 善后处理 7.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技术保障 7.4 应急队伍保障 7.5 预案演练和培训 8.附则 8.1 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8.3 预案管理 8.4 预案解释 8.5 预案实施时间 - 3 -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做到早投入、早防范、早发现、早扑救,迅速及时地扑灭森林火灾,尽可能减少火灾损失,避免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青岛
3、市森林防火条例、青岛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青岛市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应急救援的范围重点针对我区一级火险区发生的一般及以上等级森林火灾。 1.4 火险区划分 根据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全区划分三级火险区: ( 1) 一级火险区:夏庄街道办事处、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山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的白云山及相临山头;全区沿海基干林带。 ( 2) 二级火险区:除一级火险区外的所有山林,铁路、国道、省道 、旅游干线、高速公路和河流两侧的林带,平原地区面积一公顷以上的速生丰产林。 ( 3) 三级火险区:林网、四旁树木和经济林。 - 4 - 1.5 工作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4、。各街道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的防火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总责。街道办事处主任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主要责任人,社区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 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专为主、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区森防指成员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2.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职能划分 2.1 区森林防火指 挥部组成及职责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森防指”)负责全区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 由 城阳公 安分局、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人
5、武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城阳公安分局(城阳消防大队)、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机关事务局、城阳公路分局、区监察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区工业与信息化局、区服务业发 展局、城阳街道办事处、流亭街道办事处、夏庄街道办事处、惜福镇街道办事处、棘洪滩街道办事处、上马街道办事处、城阳环保分局、城阳广电中心、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中心、城阳区气象局、- 5 - 中国电信城阳分公司、中国 联通 城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城阳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1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 ( 1)贯彻落实中华
6、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 2)研究制定本区应对森林火灾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 3)负责具体指挥一般森林火灾应急 处置工作,负责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先期处置工作。 ( 4)分析总结全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5)组织开展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 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主任由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 1)承
7、担本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等职责。 ( 2)落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协调 和调动成员单位参与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 6 - ( 3)承担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 ( 4)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 5)负责本区森林火灾事件风险评估、控制以及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 ( 6)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发布红色和橙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 7)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 8)组织拟定 (修订 )与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街道制定(修订)相关的应急预案; ( 9)组织开展本区森林火灾应
8、急救援演练; ( 10)负责本区森林火灾事 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 11)负责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 12)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 前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划分 根据扑救森林火灾工作需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 扑救森林火灾 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分别由区森防指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担任。 2.2.1 前线指挥部领导机构及职责 ( 1)“前指”领导机构 发生 一般 以上森林火灾时,要成立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扑火前指一般由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7 - 领导、火灾发生地街道领导、参战部队和有关 部门的负责同志
9、组成。 扑火前指总指挥: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 扑火前指副总指挥: 区林业局局长 、火灾发生地街道主要领导和部队主要参战力量负责同志。 扑火前指总调度长: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 ( 2)“前指”主要职责 扑火前指是火灾扑救的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 总指挥: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处置紧急情况。必要时,可以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战机、工作失职的 有关人员就地给予行政处罚,后履行组织程序,或提出处罚意见。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落实各
10、项具体工作任务。 总调度长:负责扑火前指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扑火前指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扑火前指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前指岗位设置进行调整。 2.2.2“前指”组成及主要职责 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部分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能组成扑救指挥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 8 - 护组、天气预报组、宣传报道组、通讯保障组、火灾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统一接受前线指挥 部的领导。发生森林火灾,接到前线指挥部的命令后,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迅速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各负其责。 ( 1)扑救指挥组。由区林业局牵头,城阳公
11、安分局、区人武部、城阳公安消防大队、相关街道办事处主任参加,调动和指挥扑火队伍,随时掌握报告扑火进展情况。火灾发生地街道办事处选择合理位置建立现场指挥场所。区林业局会同火灾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为前线指挥部及时提供火灾现场地貌、地形资料和扑救方案。 ( 2)综合协调组。由区林业局牵头,会同火灾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作为前线指挥部的办公室,综合协调各组工作,承办前线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宜,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做好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火情报告工作。需调动区森防指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及力量参与火灾扑救工作的,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 ( 3)后勤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 会同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 区服务业发展局
12、、区交通运输局、区机关事务局、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中心和火灾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组织供应扑火物资、扑火人员所需食品、饮用水及交通、电力等保障。 ( 4)警戒保卫组。由城阳公安分局牵头,会同火灾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根据区森防指的命令,及时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周围群众,维护现场和 周边的治安秩序及道路交通秩序。 - 9 - ( 5)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负责,根据现场人员的伤亡情况,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 ( 6)天气预报组。由城阳区气象局负责,随时提供火场周围的天气预报分析,视情实施人工增雨。 ( 7)宣传报道组。由区新闻办牵头,会同区林业局、城阳广电中心、火灾发生地街道办
13、事处,负责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 8)通讯保障组。由区工业信息化局牵头, 会 同电信公司、联通 公司、移动公司负责保障火灾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 9)火灾调查组。由城阳公安分局牵头,区监察局、区委督查室 、区政府督查室、区安全监管局、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局、城阳环保分局及火灾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参加,负责对起火原因和火灾损失进行调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10)善后处理组。由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以及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家属的安抚、抚恤和损失补偿等善后事宜。 2.3 专家顾问组及其职责 2.3.1城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聘请专家组建森林防火专家顾问组
14、,建立长期咨询机制,指导全区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制订及实施等工作。 2.3.2 专家顾问组职责: - 10 - 在启动城阳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时,就扑 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等为指挥机构提供科学、有效的建议;在制定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预案、制度、规划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提供指导意见;跟踪森林防火科学领域最新发展趋势,为本区森林防火应急体系的建设等提出意见与建议。 2.4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 1)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办) 职责:负责引导森林防火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宣传工作;会同区林业局协调新闻单位,负责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 2)团区委 职责:负责对全区青年团员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教育。配合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 ( 3)区人武部 职责: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组织指导各街道人民武装部按照要求,在各街道民兵组织中组建森林扑火预备队伍,配合街道办事处加强队伍管理和扑火技能训练;在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时,及时协调、组织应急救援队参加扑救;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应急预案。 ( 4)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 职责:发布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及特殊情况下的森林防火戒严通告等;发生森林火灾后,负责协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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