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国监督检查 上海海事局船舶检查站 第一部分报告的阅读和缺 陷的纠正 一、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的阅读 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以下简称PSC 检查报告 大同小异,现以亚太地区PSC 报告为例说明 报告的内容及要求等。作为备忘录,它由多 个成员组成,为了协调统一,避免各行其是 ,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规定了检 查报告的格式,并要求每次港口国检查官上 船检查后均应签发报告。该报告分为FORM A 和FORM B 。FORM A 主要记录船舶的概况 和检查情况,每次均应签发,而FORM B 是 缺陷报告,只有在发现缺陷的情况下才签发 。 1、FORM A 在题头下的左上方,应预先打印所报 告国家海事当局的联系方法,如当局 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另外, 在报告的右上角或其它合适的位置 应注明此报告的送达人。 第l 栏是报告当局的名称。此栏可以 预先打印; 第2-9 栏是船舶的概况,依次为船名 、呼号、IMO 编号、船旗国、船种、 总吨、净吨、建造年月等; 第10、11栏是检查的时间和地点; 第12栏是船级社的名称,即船舶入 级的船级社,可按照亚太地区港口国 监督检查手册规定的缩写字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