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的电子证据及其采信规则 一、电子证据的特征 1 ,依赖性:电子证据的依赖性是指电子证据必须依赖于一定的设备才能 产生、存储、复制、转移、读取等等。而传统证据则不然,以传统的书证 物证来说,这些证据形式依靠一定的自然或人工的材料得以存在,可以直 接读取其中包含的内容。以email 为例,如果一封email 包含了与案件有关 的信息,则必须通过电脑上网收取这封email ,才能通过电脑获知其中包 含的信息。如果没有一定的硬件设备,人们是无法获知其中的内容的,因 此电子证据和传统证据相比,具有依赖性。 2 ,易受破坏性: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特有的生成、储存和传递方 式导致了其特有的隐蔽性,但同时也意味着电子证据容易被删改且不留痕 迹。在这一点上,传统的视听资料与电子证据不同。传统的视听资料如录 音、录像资料,由于是依靠模拟信号的连续性形成的,所以当原件发生变 化后,可以采用特定的技术手段查明。 3 ,外在形式多样性:电子数据在计算机内部的存在形 式是简单电磁形式的,但其外在表现输出形式却是多种 多样的,它可以输出在计算机屏幕上成为图像、动画等 视频形式,输出在打印纸上成为传统纸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