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谱仪器室管理规定一、 质谱仪器室是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场所,禁止吸烟、大声喧哗、乱扔杂物。 仪器室内仪器设备器材,严禁随意搬动、拆卸改装。二、质谱仪器室仪器设备的存放,必须符合放置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等。仪器室内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资,更不能存放私人物品。三、液质联用仪和气质联用仪等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标准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以防损坏和污染相关设备,对于不按正常操作所引起的仪器损坏,需按有关规定赔偿。四、大型仪器的使用,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以便于统筹安排教学任务和科研实验。五、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污染、防辐射、防毒、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室安全,对于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和他人人身伤害者,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六、仪器使用完毕后,应检查仪器设备有无损坏等有关情况后,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并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七、实验结束后,仪器室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仪器室安全。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二 OO 七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