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法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封面页)2010 年 9 月1目 录第一部分:党务工作管理制度分党委工作条例 3政法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5政法学院党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 7政法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10政法学院党委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具体规定 12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13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员服务群众条例 14政法学院党委保护党员群众合法权利暂时条例 16政法学院信访工作暂行条例 17政法学院党校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18教工党支部工作条例 19第二部分: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政法学院关于执行“ 三重一大” 制度的暂行规定 20政法学院贯彻落实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
2、 22政法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24政法学院党务公开制度 27政法学院党内监督制度 29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31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制度政法学院退休福利费使用暂行办法 33政法学院教职工退休若干规定 34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走访慰问离退休教职工的规定 35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37工会委员任职条件 40周四集体活动管理条例 412第四部分:教学、科研管理制度关于教学工作的若干规定 42科研管理暂行条例 45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有关规定 47学术学位委员会工作职责 49系主任职责 50班主任工作管理条例 51专职党政干部、行政教辅人员工作制
3、度 52政法学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58政法学院规章制度 593分党委工作条例 2007-09-13政法学院分党委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教学、科研、服务、管理、学生思想教育等各项工作中,起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一、 分党委书记职责1及时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并组织总支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2分党委书记参加院务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分党委书记要与学院主要行政领导团结协作互相配合,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3领导和协调总支委员会工作,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强对党支
4、部工作的领导,保证我院党的组织工作、党员群众的政治学习以及其他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4分党委书记要与总支纪检委员会及其他委员协同工作,加强学院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5关心和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6联系工会和退休党支部、协助其开展工作。二、分党委副书记职责1分党委副书记参加院务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2分党委副书记主管学院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以及学生口有关各项工作。3负责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
5、例会,布置、检查、交流工作。4负责指导学生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学生会、团总支工作。45负责学生招生、分配工作。三、组织委员的职责1配合学生支部和教工支部做好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要比较全面和深入地了解积极分子情况,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做好发展前后的外调、谈话和再教育工作。2组织委员要做好党员有关组织问题的工作,保障党员的权利义务。四、宣传委员的职责1组织安排好党员和群众的政治学习,根据我们学院的学科特点不断探索新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2协助院科研副主任搞好研讨会。每学期向学校投稿 2 至 3 篇并兼校报通讯员,按学校要求做好校报通讯员的有关工作。五、纪检统战委员职责1纪
6、检委员要参加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好每年一次民主评议领导的组织工作。2按学校统战部要求做好有关工作。3加强对党员的党纪党规教育,配合纪检部门查处党员及干部的违纪事件。5政法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制度2007-09-17为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 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和决定。二、 参加人员院长、书记、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行政副院长、学生副书记三、 议事原则贯彻实行民主
7、集中制原则和分工协作原则,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加强协调,促进稳定、发展。四、会议召开时间院领导班子会议一般安排在每周一上午举行,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五、会议准备需要上会讨论的问题,各主管领导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周的星期四,上报到党委书记或院长处,由书记、院长确定会议议题,并于周五上午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准备,在会议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六、议事范围学院领导班子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61讨论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经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递交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讨论决定学院人事安排以及所有涉及“三重一大”规定的各种事项。2讨论教学、科研、学科
8、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人员出国交流、进修培训等事项。3研究讨论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及学生工作、宣传工作、工会工作、老干部工作等。4研究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事项。5研究落实学校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七、会议要求和纪律1与会人员会前做好准备,发言简洁、明了。细节问题会下协商,不占用会议时间讨论。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或向学校请示。2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参会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漏。7政法学院党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2007-09-17政法学院党委是首都师范大学党的基层组织中的政治核心,是党的全
9、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政法学院党委是否具有生机和活力,不仅影响到本单位的工作开展,而且对学校党的建设也会带来直接影响。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办事能力和行政水平,特制定本措施。一、委员会建设制度1书记职责:主持政法学院党委全面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院党委委员会、院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2. 组织委员职责:了解和掌握院党委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实际需要,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按照党章规定,做好院党委(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3. 宣传委员职
10、责:了解党内外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会同组织委员、纪检委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表彰和发扬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4. 纪检委员职责: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认真调查各种违反党纪国法和败坏党风的人和事,提出处理意见;接受党员的控告、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5. 统战委员职责:对党员进行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了解和掌握统战对象
11、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具体落实统战政策。8二、工作制度1. 党委起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学校党政的各项决定在本院的贯彻落实;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院发展、改革、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支持院长开展工作。领导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2集体领导制度:学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须集体讨论决定,每个成员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必须无条件服从。3联系群众制度:党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党支部,听取意见,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每季度的分析会上向党委会汇报,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广交朋友,每人至少有两个以上党外朋友,要
12、经常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认真对待他们的批评,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向校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重要工作或超越职权范围的问题,做到事先请示,事后报告,凡涉及个人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组织报告。5坚持干部谈话制度: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校党委“干部谈话制度”的有关规定。每年至少与系部主任、支部书记谈话一次。6廉正建设制度:严格执行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三、学习制度1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期末最后一周,为院党委委员、中层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讨论时间。每学期不少于 2 次。学习内容包括马克
13、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重大方针政策。社会、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同时要结合学院实际进行讨论学习。2院党支部书记理论学习。每两个月组织支部书记集中学习讨论,每学期不少于 3次。主要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讨论学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3. 党支部理论学习。各党支部每月要集中学习一次。主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94
14、. 教职工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两天,一天半自学或参加党群支部学习,用半天时间集中学习讨论。年度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 6 天。主要听取有关专题报告,观看有关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录像片等内容。四、会议制度1可随时召集会议。主要通报上级党组织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党的有关教育改革大政方针政策,讨论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教职工思想情况、积极分子培养、新党员发展等) ,并对有关内容进行表决等。2支部书记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议,通报校院工作的有关情况,听取大家的意见,及时反馈各种信息,做到互通情况;讨论分析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问题,布置本月工作任务。3党员大会制度:每学期开学初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布置任务,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通报学院情况等。特别是对本院发展的有关重大事件要及时给党员大会通报,听取党员的意见,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4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学院党委委员除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外,还要参加院党委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组织专题学习,奠定思想基础;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