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东 明 县 商 务 执 法 工 作 制 度 汇 编二 0 一四年十月2目 录工作职责1工作制度2工作程序3大案要案报告制度5督办反馈制度612312 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举报投诉办理规程7东明县商务执法大队办案准则10东明县商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守则11东明县商务执法大队队长岗位职责12东明商务执法大队错案追究制度13东明商务执法大队办案制度14东明商务执法大队档案管理制度163工作职责、1、受理商务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2、提供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3、统计、分析、整理业务数据和资料,提供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关信息;、4、依照商务行政执法职责分工,转办应由商务综合执
2、法支队内部处理的有关举报、投诉,移交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有关举报、投诉。、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4工作制度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权利人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二、 “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每日应准时上岗、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假、调班规定,不得擅离岗位。三、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讲究仪表、文明办公,接听举报投诉电话时应使用文明规范语言。四、工作人员受理举报投诉时,必须将反映内容如实详细录入,及时、正确地作出处理,不准拖拉推诿、玩忽职守。五、对不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向举报投诉人说明情况,并告知
3、其向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六、对案情严重、复杂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工作人员必须及时请示、汇报。七、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奉公,以理服人,依法行政,热情向广大权利人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八、工作人员必须尽心尽责,不准为经济违法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包庇、怂恿经济违法分子。九、涉及本人利害关系(有直接关系)的举报、投诉,工作人员应主动请求回避。十、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5工作程序一、接待“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应当认真、热情接待消费者以电话、短信、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举报、投诉案件。对咨询电话,受理人员应正确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之到相关的科室
4、或部门咨询。二、 登记对举报投诉要进行登记。对被举报投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被举报投诉事项违法事实及有关线索、证据等要详细记载;对举报投诉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投诉要求等要认真记载。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身份的,应当尊重其意愿。三、 受理属于商务领域职权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应依照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受理。对不属于商务主管部门管辖的举报、投诉,应向举报投诉人说明情况。四、查处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部门转交商务综合执法队及时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职责分工,由商务综合执法队或有关职能科室办理。6五、回复投诉案件
5、依法处理后,处理结果依规定程序告知投诉人。六、归档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及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备案。七、数据资料采集“12312”受理消费者咨询举报投诉后,要按照设定的各项指标,完整准确地录入数据资料。7大案要案报告制度一、 “12312”中心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社会责任感,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和反映消费者举报投诉的热点和难点问题。2、对影响较大或反映强烈的重大、疑难、复杂、情况较特殊的消费者举报投诉,应在第一时间向“12312”主管领导报告,并按程序向上级汇报。3、对重大(社会影响大、消费者反响大)、严重(影响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突发性、群体性的举报投诉, “12312”中心应
6、按程序立即报告局领导。4、对重大、疑难、复杂、情况较特殊举报投诉的处理,要注意追踪了解,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迅速将局领导的指示和批示向下级传达,并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局领导汇报。8督办反馈制度一、对“12312”中心转办、交办、分流的投诉案件,商务综合执法队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复,并将结果反馈“12312” 中心;“12312”中心要及时发催办通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二、商务综合执法队对举报案件,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查处结果反馈给“12312”中心,不按时间反馈的,发督办通知单。三、对商务综合执法支队接受案件
7、的承办情况, “12312”中心要按月予以统计汇总,并按要求向局领导进行报告。四、对于在查处、调解工作中,拖拉推诿、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 “12312”工作人员及时向领导通报,由领导对科室、执法队和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912312 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举报投诉办理规程为加强对 12312 举报、投诉的监督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制定本规程。一、受理举报、投诉的范围生猪屠宰、酒类流通、典当拍卖、特许经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内外贸、外经商务领域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二、办理举报、投诉的程序(一)负责受理网络、电
8、话、信函等的投诉、举报并统一登记,填写12312 投诉举报登记表。内容包括:举报、投诉人姓名(要求对姓名保密者除外)、地址、联系电话,举报、投诉的时间,举报、投诉的主要问题。(二)收到举报、投诉后,由经办人填写12312 举报投诉处理表,并对各类举报、投诉按其内容提出具体的办理建议。由主管领导对办理建议签署处理意见,分别作出以下决定:1、转具体主管科室处理;2、组织进行督办;3、组织力量进行查处;4、向主管领导报告、请示;5、对于匿名举报,可视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10(三)转相关行政主管科室处理的举报、投诉,填写东明县12312 举报投诉转办通知书,提出时限要求(5 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受理
9、并回复书面意见),对处理的进展情况跟踪催办。(四)凡署名举报、投诉的事项,应在处理完毕后 7 个工作日内向署名举报、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举报、投诉人为地方政府的,草拟反馈意见,进行反馈;举报、投诉人为单位和个人的,统一归口反馈。办结事项填写东明县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举报投诉办结通知书。三、受理、回复举报投诉的要求(一)时限要求。1、自接到举报、投诉后,当日内完成登记手续,并提出办理建议。对紧急类举报投诉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投诉人回复;对重要类举报投诉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给予投诉人回复;对一般类举报投诉必须在 7 个工作日内给予投诉人回复;对参考类举报投诉如有必要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给予投诉人回复。2、对举报、投诉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一般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出处理建议。3、转具体主管科室处理的举报、投诉,由主管领导签署处理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送。(二)纪律要求。1、受理举报、投诉的工作人员与某件举报、投诉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办理该举报、投诉事项时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