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养老机构达标建设具体标准一、建筑面积标准 养老机构按其设施配置标准由高到低,分为一、二、三级3个等级。养老机构每床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一级40m2;二级30m2;三级25m2的规定。老年公寓每床建筑面积指标不应小于40m2。二、用房及面积标准养老设施用房由老年居住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医疗用房、健身用房、行政辅助用房以及其他用房所组成。(一)老年居住用房。包括卧室、卫生间等空间。老年公寓还包括起居室、厨房、阳台等;公共服务用房包括厨房、餐厅、公用小厨房、公用浴室、洗衣房等;医疗用房包括医务室、观察室等;健身活动用房包括阅览室、棋牌室等活动等活动室、康键室等;行政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库房、接待室、小卖部等。(二)老年居室面积。卧室每床位净面积不低于5m2,单人卧室净面积不低于8m2,每间卧室床位数不大于4床;全护理老人每间卧室的床位数不大于6床。一级设施应以单人卧室、双人卧室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的卧室比例不大于40%;二级设施以双人卧室、三人卧室为主,四人卧室比例应配置以单人或双人为主的一室、一室一厅、二室一厅的独立型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