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莆田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800 万元以下 30 万元以上小额工程施工招投标示范文本( 2013 年版) 1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小额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随机抽取法试行范本) ( 2013 年版) 招 标 编 号: 闽建发招字【 2018】 105 号 项 目 名 称: 荔城区黄石镇定庄等 4个村 2013 年市级土地整理项目 招 标 人: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 定代表人: 日期: 2018 年 5 月 15 日 莆田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800 万元以下 30 万元以上小额工程施工招投标示范文本( 2013 年版) 2
2、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莆田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800 万元以下 30 万元以上小额工程施工招投标示范文本( 2013 年版) 3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项目名称: 荔城区黄石镇定庄等 4个村 2013 年市级土地整理项目 1.2 建设地点 : 莆田市 荔城区黄石镇 1.3 建设规模 : 总投资约 446 万元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质量标准 : 合格。 1.6 招标范围
3、: 详见施工图纸,图纸上没体现的,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7 施工总工期 : 180 日历天 。 1.8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 1.9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 招标人自 2018 年 5 月 22 日 起 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 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 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或利用已经激活的 CA 登陆以下网址 http:/ 下载招标文件。 2.2.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 注:网上投标系统以 BOT 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
4、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 电子招标文件在 100 页( 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 50 元收取;超过 100 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 0.5 元收取。招标文件下载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 ” 帮助文档 ” 里面的操作手册。 ” 3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 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 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主项、增项均可),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通过年审有效)
5、 , 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证, 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的申请人本企业在职职员 (以建造师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 )。 3.2 投标人应按附表 1 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班子。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3.3.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3.3.2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 3.3.3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莆田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800 万元以下 30 万元以上小额工程施工招投标示范文本( 2013 年版) 4 3.3.4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3.3.5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6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
6、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3.7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 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3.3.8 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3.9 被责令停业的; 3.3.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3.13 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 (闽建法200715 号 )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或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福建住房和
7、城乡建设 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3.3.14 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 3个 (含 3 个 )的(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完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莆田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800 万元以下 30 万元以上小额工程施工招投标示范文本( 2013 年版) 5 附表 1: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 1)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投标人中标后需按以下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项目内容 配 备 标 准 项 目 管 理 班
8、子 配 备 项 目 经 理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建造师注册证书 (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且通过年审有效 , 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证 ;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 (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 其 他 人 员 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职 位 最低数量 要求 (人 ) 职称、岗位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员 1 取得上岗证 经 年 检 合 格 质检员或质量员 1 取得上岗证 安全员 1 取得上岗证 材料员 1 取得上岗证 试验员 1 取得上岗证 . . . 莆田市土地
9、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800 万元以下 30 万元以上小额工程施工招投标示范文本( 2013 年版) 6 ( 2) 资质为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的投标人中标后需按以下人员配备评审标准: 项目内容 配 备 标 准 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 项 目 经 理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 建造师注册证书 (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 在职职工 (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且无在建项目。 其 他 人 员 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职 位 最低数量 要求 (人
10、) 职称、岗位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员 1 取得上岗证 经 年 检 合 格 质检员或质量员 1 取得上岗证 安全员 1 取得上岗证 材料员 1 取得上岗证 试验员 1 取得上岗证 . . . 莆田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800 万元以下 30 万元以上小额工程施工招投标示范文本( 2013 年版) 7 注: 1、 以上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书、证件等资料均须在有效期内或年检合 格。 2、 所有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 )以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 )资质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其它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不符时,须提供相应人员
11、的社保 (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 )缴费证明。 3、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不能兼任。 4、投标人应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相关证件、原件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为准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从信息库中挑选相应的材料,投标文件相关证件、证书、证明应体现与信息库的链接,未链接的否决其投标。证书、 证件等资料均须在有效期内或年检合格。 6、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拟派建造师的具体信息。 7、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 8、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
12、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除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外确需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6.1 下列行为属违法分包行为: (一)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 (二)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发包给他人的,但劳务作业除外; (三)在总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业主
13、的认可,将承包的部分或全部专业工程发包给他人的; (四)分包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再分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6.2 下列行为属转包行为: (一)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 莆田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800 万元以下 30 万元以上小额工程施工招投标示范文本( 2013 年版) 8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6.3 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7 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
14、理,除有明确约定外,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以及莆田市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 。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施工图纸、修改和澄 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9 现场踏勘 9.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9.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
15、0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1.1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 单及工程预算价)有疑问的可于 2018年 5 月 28 日 17: 00前直接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 http:/)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于 2018年 5 月 30 日 17: 30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 11.2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1.3 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工程 预算价 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 1%(含 1%)以内、且
16、造价不超过 1000 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 1%(含 1%)以内、但造价超过 1000 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 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 。对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 存在 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 修正后的工程预算价 作为 招标 答疑内容的组成部 分 一并公布。 12 工程预算价 4464126 元(人民币) 。 13 工程发包价 莆田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800 万元以下 30 万元以上小额工程施工招投标示范文本( 2013 年版) 9 工程发包价 =工程预算价( 1-下浮率
17、),为 3883790 元(人民币)。 本工程下浮 率为 13%。 14 合同承包价 14.1 中标人须按招标人公布的发包价承包施工工程 。 14.2 若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部门的审核结论应该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15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15.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 80000 元 。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 (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 )其投标文件。 开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 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账号: 9040210010010000022949 开户行 2: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 1344150104
18、0000998 开户行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账号: 100158585880012396 采用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 (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 )。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 (已接收的将予以 退回 )其投标文件。截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查询该项目投标保
19、证金入账情况,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应当将查询结果及时通知招标人。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开标会当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开具保函中应体现本招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人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后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并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 2015 年 2 月 1日起实施的关于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 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已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100 万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以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最新公布的为准),参加工程项目投标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证
20、明材料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资料为准。 15.3 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 15.4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 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莆田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800 万元以下 30 万元以上小额工程施工招投标示范文本( 2013 年版) 10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
2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6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6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6 投标工期及质量 16.1 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 180 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中标人将按每日 50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16.2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标准或上级抽查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由中标人承担。 16.3 本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后生效,若非甲方因素未能在要求工期内施工完成并移交所有土地交付农民使用,因无法按时完成本工程而耽误农民耕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 17 工
22、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17.1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 一、编制依据 1、 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册。 2、 预算编制联系回复函。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财综 2011128 号文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 5、福建省财政厅、 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闽财建 201290 号)。 6、闽财建 200879 号文件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模和投资预算标准的通知。 7、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财政厅,闽国土资综 2016457 号关于调整补充土地开
23、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二、定额依据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预算定额。 3、上述定额缺省的可参照执行其他专业最新版本的预算定额。 三、取费标准 1、措施费:建筑工程以直接工程费为基础,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砌体工程取 3.6%;砼工程、砼、农用井工程取 4.8%;其他工程取 3.6%;安装工程取 5.5%。 2、间接费: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基础,土方工程、砌体工程取 5%;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取 6%;农用井工程取 8%,其他工程取 5%。安装工程取人工费的 65%。 3、计划利润:按直接费和间接费之和的 3%计算。 4、税金:按 11%计取。 5、风险费:按 1%计取。 四、基础单价 1、工资标准按闽国土资综 2016457 号计算,甲类工按 65 元 /工日,乙类工按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