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试行) 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群众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建立专门机关检查监督与群众检查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切实加强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兼职纪检员监察员的聘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关心学院建设与发展,热心纪检监察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以及足够的工作经历。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联系群众。 4.思想品性端正,作风正派,有群众威信。5.中共党员。二、兼职纪检监察员主要职责与权限 1.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有关决议、决定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了解反映本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 2.宣传有关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的形势与任务,宣传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配合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以下简称纪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