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内蒙古自治区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 年版) 前 言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区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区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卫生部印发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卫办医管发2011148号),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的实际情况,遵循卫生部规定的“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制定本细则。一、本细则适用范围内蒙古自治区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 年版)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本细则共设置8章76节465 条标准与监测指标。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7 节342条636款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