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白城市医院 监控室 存储与拼接屏 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JLZZ-18-054 招 标 人 :白城市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 八 年 四 月 1 招标公告 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白城市医院的委托,就 白城市医院监控室 存储与拼接屏 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一、 项目编 号: JLZZ-18-054 二、项目名称: 白城市医院监控室 存储与拼 接屏 项 目 三、招标内容: 监控室 存储与拼接屏 (技术参数 详 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国家有关
2、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 /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五、投标语言: 中文。 六 、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 年 04 月 16 日至 2017 年 04 月 2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30 时至 16: 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公章)
3、到 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七、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5 月 07 日 14: 30 时。 八、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招标人与采购人不召开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九、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 2018 年 05 月 07 日下午 14: 00 至 14: 30 时。 2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 年 05 月 07 日 下午 14: 30 时。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地点为: 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
4、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 十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白城市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兴西大路 9 号 地 址: 白城市新华 东大路 2 号楼 邮 编: 137000 邮 编: 137000 联系人: 赵立东 联系人: 顾女士 电 话: 0436-3537038 电 话: 0436-6591157 2018 年 4 月 16 日 3 第一篇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一 项 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 1、 项目名称: 白城市医院监控室 存储与拼接屏 项目 2、
5、招标项目编号: JLZZ-18-054 3、招标人: 白城 市医院 联系人: 赵立东 联系电话: 0436-3537038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浩 联系电话: 0436-6591157 5、招标内容:详见前附表二 6、计划交货期: 2018 年 5 月 31 日 前。 7、交货地点: 白城市医院 2 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3.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4.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需是具有相应资格的生产或供货资格的 供应商 。 5 4.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6.1 踏察现 场 :由投标人自行踏察现场 ,费用自理。 7 7 投标保
6、证金金额 贰 万元整 于 2018 年 5 月 04 日 15: 30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 递交。 收款人: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 2200166604105250298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白城市新华路支行 地点: 吉林省白城市新华东大路 2 号楼 1 单元 901 室 8 8 投标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 9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文本一份(以 U 盘形式提交)。 10 10 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 议室 接收单位: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接收人: 顾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7、 05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11 11 开标时间: 2018 年 05 月 07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2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3 13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4 14 招标控制价 175 万元 4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目 录 A 总则 1) 1 资金来源 2) 2 合格的投标人 3)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 4 投标费用 B 招标文件 5)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7)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8 投标使用的文字 和单位 9) 9
8、投标文件的组成 10) 10 投标书格式 11) 11 投标报价 12) 12 投标货币 13) 13 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证明文件 14) 14 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 15 投标保证金 16) 16 投标有效期 17)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0)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E 开标与评标 22) 22 开标 23) 2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及纪律性 24)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26) 26 对投标文件
9、的评估和比较 27) 27 评标原则、标准 F 授予合同 28) 28 授予合同的准则 29) 29 资格后审 30) 30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31) 31 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 32 中标通知 33) 33 签署合同 34) 34 中标服务费 5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 1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2 合格的投标人 一、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 /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 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
10、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二、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等以上所有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标书时复印件需加该公司印章,原件投标时备查) 三、招标控制价及项目付款方式: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175 万元 投标人超出此报价做废标处理。 2、付款方式: 到货后付货款总额的 30%;安装完毕后付 50%,验收合格后付 15%,剩余的 5%货款作为质保金,正常使用一年后一次付齐。 3 合格的货物和 售后 服务 要求 3.1 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2 款所规定的货物和服
11、务。 3.2 供该条款参考, “原产地 ”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地方。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投标设备为国产设备时投标设备的相关材料非中文文本无效。 3.4 一年保修期,终身维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中标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6 小时内响应, 24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否则买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 生的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现场培训:参加人数: 2-5 人。 培训地点:安装现场。 时间:在安装调试时进行,为期: 3-5 天。 内容:仪器分析原理、操作、基本维
12、护、常见故障的诊断与排除 ,仪器的操作和维护。 4 投标费用 6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B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篇 招标公告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 第四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 篇 合同通用条款响应一览表 第六篇 合同格式 第七篇 货物需求一览表 及技术参数 第 八 篇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第 九 篇 附表 5.2 投标人应认真、全面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
13、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根据第 25 款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要求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 ,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盖章和日期。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日前 , 招标代理 机构 可主动地对 已发出的 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对招标文件 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间的内 容相 互 矛盾时,以后期的文件为准。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 告 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对方必须立即以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否则视为认同该修改
14、,从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 机构 可酌情推迟第 19 款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 使用的文字和单位 8.1 投标文件所有部分均应以中文编制。 7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部分 ,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 9.1 商务部分 : 1) 开标一览表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汇款凭证 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分别单独密封 ,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 投标书、投标分项报价表(按照本须知第 10、 11 和 12 款要求填写) 3) 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须知第 13 款要求出
15、具)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5)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6)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7) 招标文件内要求的其它文件 9.2 技 术部分 : 1) 按照本须知第 14 款对招标文件的书面应答,包括技术描述(含原理性介绍)、技术规范、技术方案、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图纸、安装介绍、工期进度安排,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2) 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在此前提下 ,还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 ,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 ,单列于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中 ,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如有任何优惠条件 ,须在开标一览表中阐明 ,评标时方将予以
16、承认。 9.3 投标人须以上述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10 投标书格式 10.1 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中第十篇 “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 ” 中的各种表,注明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 并按上述表格格式填写 。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上写明拟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分项总价或投标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2 本招标文件所列的全部条款凡涉及报价的,投标人均应在报价中计列。投标人的报价 采购人 认为是各项费用和含税综合计算 的结果,且该报价为
17、固定价 ,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11.3 投标人承担全部材料、制造、外购件、电气设备、出厂前预组装、试验、防腐、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出厂验收、包装、保险、运输、装卸、中转、存储、交货、安装现场服8 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1.4 投标分项报价表应按下列 项目 填写: 1)货物的出厂价 (包括制造中所需零配件和原材料已交及未交的进口税,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 )。 2)货物交项目现场的运保费、装卸费以及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 3)安装、调试、生产厂家验收、培训服务及技术规格 中规定的其它服务费。 (注:凡是需要进行项目培训的应为安装现场培训。如需要去厂家培训、考察、验收等,异地费用不
18、包含在总投标价中,既不列入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11.5 关于投标人投标设备为(或含有)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按吉林省财政厅吉财采购( 2008) 3 号文规定执行: ( 1)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 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 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3%的价格扣除,
19、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 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 3)对于列入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3%的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 4)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 ( 5)价格扣除的依据: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20、章。 注:如符合以上情况的产品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颁布相关资质证明。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 报 价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 形式 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13 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证明文 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但不限于此,并列出目录): 13.1 根据 第 13.2 款 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代理满意 1) 若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就该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
21、供这些货物(原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 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证明; 5) 投标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 。 14 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但不限于此,并列出目录): 14.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合同项下货物和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证明,并要由装运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14.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
22、 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它 包括: 1) 确保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配套安装材料清单(材料名称、型号及数量等); 2) 系统和各种设备的测试项目及所需配备的日常维护仪表的规格清单和综合单价; 3) 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在保修期结束后持续供应备品备件的能力证明;配详细清单,列明使用寿命、及综合单价或收费标准;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技术投标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差异,须在该表中明确说明); 5)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按招标文件第十篇中格式) ; 6) 投标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控制情况简介; 7) 技术建议书; 8) 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 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逐条对要求的技术规格和
23、服务进行评议 , 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的技术应答; 9)其它文件和资料 。 14.4 为说明第 14.3 中( 9)款的规定,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对象应相当于或优胜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根据 第 9.1 款 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 , 15.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 15.7 款规定,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货币表示,并采取下列形式:银行汇票 或支票、现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