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出产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包括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以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第一节 原则第一条 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三)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四)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五)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六)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七)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二节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二条 出厂检验要求1、食品生产企业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