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一、 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1二、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5(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 .5(四)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6(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7三、项目绩效情况 .8(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8(二)绩效目标、指标体系的科学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13(三)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次年改进建议 .1411、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2二、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1
2、.法律援助的基本性质法律援助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或者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人员包括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律师的义务,更是人民的权利,这是法律援助的基本性质。2.法律援助的用途通过法律援助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者(自然人和法人)的正当权力和利益不受侵害。法律援助主要是对经济困难和弱势群体进行保护,使这类群体能更好的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
3、法正当利益。3.法律援助项目的主要内容我国在 2003 年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在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2011 年 8 月 3 日省十一届人大会常委会3第二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并于2011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中规定“各级政府要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增加投入,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省财政设立法律援助专项补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法律援助专项资金,
4、多渠道为法律援助事业筹措经费”,为 此报省财政厅并经省人大批准设立此项目。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北省司法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明确规定,省司法厅负责监督管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2007 年起,法律援助工作连续 9 年被省政府列为民办实事之一,为人民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服务,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此特申请将此项工作列入财政专项保障,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成本补贴支出;法律援助人员培训支出;工作会议支出;法律援助宣传支出;表彰支出;语音平台建设支出等。4.法律援助涉及范围法律援助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我国在 2003 年颁布的法律援
5、助条例中规定了法律援助的范围:第一、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 指定辩护:(一)依法请求 国家赔偿的;4(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 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第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 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 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
6、难没有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 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第三、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 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 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第四、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法律援助项目经费来源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开5展该项业务活动相关支出。2015 年度项目预算费用 320 万
7、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并投入使用。此项拨款是湖北省司法厅根据往年业务情况、支出情况、年度目标情况等综合测算后提出预算申请,得到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进行了拨款,由湖北省司法厅进行安排,合理支出。(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1.实际使用情况2015 年,省级财政安排省司法厅法律援助项目经费 320 万元,由省财政全额拨付到位。上述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明细预算和省财政部门要求安排和使用,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业务培训费、会议经费、宣传经费等等;具体明细如下: 表一 项目资金支出明细(单位:万元)法律援助项目 预算金额 实际使用金额合计 320.00 320.00一 法律援助办案补
8、贴费 75.00 67.99其中:律师办案取证费用补助 75.00 67.99二 业务培训费(全省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培训经费) 35.90 46.481 专职律师培训班 2 期 21.90 23.652 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统计报表培训 9.80 11.503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培训 4.20 3.004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访工作培训 0 8.335 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培训班 0 0三 会议经费 6.00 5.351 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 4.20 4.022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座谈会 1.80 1.3363 法律援助进乡镇社区现场会 0 04 监狱劳教法律援助专题现场会 0
9、 0四 宣传、信息编印经费 53.90 50.861 资料印刷费 28.90 25.862 媒体宣传费 25.00 25.003 法律知识竞赛 0 04 组织人员上街法律咨询 0 0五 调研、检查督办支出 10.30 9.921 考察调研 0 02 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检查 5.60 6.013 全省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检查 4.70 3.91六 全省规范化法援语音平台建设补助费 30.00 30.00七 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 72.00 65.00八 法律援助平台系统维护费 34.00 42.00九 律师咨询补助费 2.90 2.40十 表彰经费 0 0实际使用金额合计:320 万元,与预算
10、金额持平。2.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2015 年全年湖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项目经费实际支出 3207万元,与预算持平,项目资金总体使用率 100%。总体来看,决算金额和预算金额单项差异性均较小,从此可看出,该项目的预算科学合理,在执行项目使用经费时也能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控制使用,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四)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湖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项目按照湖北省司法厅财务管理办法(鄂司发通2010103 号)进行财务管理。该项制度对资金的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应缴款项和暂存款项管理、财务报告、经济合同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都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该资金管理制度能科学、合理、有效地保障省司法
11、厅法律援助项目的顺利进行。项目评价小组针对法律援助项目,经过审查账务凭证等原始资料,核对“账”“实 ”相符情况,得出如下 结论:省司法厅在具体工作中能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使用资金合法、合规、合理,从根本上杜绝支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财政资金使用落到了实处。(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该项目 2004 年设立,在省财政厅大力支持下,由最初 50万元逐步增加到 2011 年 320 万元并延续至今。该项目的设立极大地改善了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的状况,有力地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大幅提高法律援助办案量。2015 年湖北省司法厅共办8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503 件,完成全年目标的 100%;受援对
12、象约 510 人,完成目标人数。二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特别是加强了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对申请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两类案件免除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对所有农村居民申请法律援助均放宽了条件,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农民工享受法律援助的帮助。三是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开展法律援助专项活动。近年来,省司法厅先后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切实维护了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武警官兵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四是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和“12348”语音平台建设全面铺开。在全国率先建立了“12348”法律援助自动化咨询平台,形成了覆盖全省、运行有效的“12348”自动化咨询平台网络,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五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我省在全国率先提出了“ 统 一受理、 统一 审查、统一指派、统 一监督” 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四 统一” 原则 ,得到了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 认可,并在全国推行。三、项目绩效情况(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1.项目绩效目标法律援助项目长期目标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人民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服务,扎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