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一、总则(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二、布局和设施(一)布局要求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