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为使一旦发生的医疗技术损害得到迅速、有序、妥善的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护患者生命健康,减轻医患双方损失,防止严重后果发生,制定本预案。 一、立即消除致害因素。 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首先发现者应当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呼叫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 二、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降低技术损害后果,保护患者生命健康。 三、尽快报告有关领导。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都必须立即如实报告。首先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情节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医务处、分管院领导或者总值班,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瞒报。 四、组织会诊协同抢救。损害较轻、不致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科室要酌情组织科内会诊,妥善处理(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资质医生主持);对于情节严重的技术损害,应当根据需要邀请院内相关专科会诊,共同抢救(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医务部邀请上级专家会诊指导(医务处或分管院长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