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院基本药物使用考核方案为稳步推进我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 根据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院长领导下,药学部提交药品计划,采购科专人负责采购药品,优先选择和使用基本药物,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1)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价格销售的原则,杜绝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收入挂钩,从根本上杜绝以药养医。(2)绩效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职工奖惩挂钩。开展定期与不定期以及随机考核的原则。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监测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医务人员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 考核内容(1)我院药品采购时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我院所配备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数不得低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数的70%,使用金额不得低于药品使用总金额的30%。(2)对于临床科室新引进药品,按照新药审批程序执行。若引进的新品种在国家基本药品目录范围内,可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