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发放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通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青岛市卫生行业统计管理,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发放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通知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发放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证)。为了使该项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分类代码证是卫生机构的“身份证”,是卫生机构合法性、区域属性、经济属性、机构类别和分类管理类型等的标志,其相关信息更是卫生统计的基本依据和分类标准。发放分类代码证,不仅能使各区市摸清区域内卫生机构状况,还能进一步甄别和确定卫生机构的真实“身份”,同时也使卫生机构自身明确其基本属性,对于加强和规范卫生统计全行业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机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搞好组织协调,安排专门科室和人员做好资料汇总及审核工作,并协调有关科(室)积极参与配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工作。 二、分类代码证发放范围及原则 (一)范围:除下列二类机构外的各级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