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危险废物管理规定1.0 目的1.1 为贯彻执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有關環境污染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加強公司危險廢物的管理,減少危險廢物的危害性、合理利用和無害化處置危險廢物,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促進本單位清潔利用和循環經濟發展的需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2.0 範圍2.1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部門。3.0 職責3.1 行政部負責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3.2 行政部负责公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4.0 工作流程圖無5.0 工作內容說明 5.1 危險廢物管理計劃规定5.1.1 根据固体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5.1.2 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由行政部主导,按照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规規定,根據仓库上年度的收集处理情況及下年度的利用处置計劃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