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台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 总则1.1 为了统一台州市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台州实际,制定本规定。1.2 在台州市区范围内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其他县(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可参照执行本规定。1.3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实现台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全覆盖,实现规划管理单元的“一张图管理”。1.4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突出调控城市空间资源、维护公平、保障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属性。1.5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名称和规划范围,按照台州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定确定。1.6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按照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的要求,并与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台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台州新建地区公共(市政)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试行)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