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设计(论文)文件汇编本科教 务 处 编 印二一八年目 录1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科大教201741 号) (节选) 12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武科大教201760 号) 33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武科大教20129 号) 191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科大教 201741 号(节选)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二十三条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凡考试的课程(包括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皆采用百分制计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查课 程的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等级制分为 A、A-、B+、B、B-、C+、C、C-
2、、D、F 十个等级。第三十一条 学校采用学分绩点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学分绩点采用 4 分制。(一)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关系考核成绩(百分制) 课程绩点考核成绩(等级制) 课程绩点90-100 4.0 A 4.085-89 3.7 A- 3.782-84 3.3 B+ 3.378-81 3.0 B 3.075-77 2.7 B- 2.772-74 2.3 C+ 2.32考核成绩(百分制) 课程绩点考核成绩(等级制) 课程绩点68-71 2.0 C 2.064-67 1.5 C- 1.560-63 1.0 D 1.060 以下 0 F 0注:考核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补考合格按照 60 分记录绩点,绩点
3、为 1.0。(二)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所 修 课 程 学 分所 修 课 程 学 分 )( 所 修 课 程 绩 点平 均 学 分 绩 点说明: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若采用等级制,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科大教2017 41 号),分为 A、A-、B+、B、B-、C+、C、C-、D、F 十个等级。3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武科大教 201760 号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落实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本科教学质量,特制 订本办 法。一一一 目标要求第一条 培养目标(一
4、)培养学生巩固和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 综合运用所学知 识,独立分析和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二)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创新意识、 创新能力以及协作精神,并使学生得到 设计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三)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维、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严肃认真的科学 态度。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工程问题,以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的能力。(四)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实验研究能力、 综合管理能力、外文利用和信息技术 使用的能力,以及社会 调查 ,4文献资料利用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5、。第二条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硕士)及以上教师担任(含同级职称),助教(或同级职称)可协助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不能单独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二)学院可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查,掌握 质量与进度,协调有关问题。(三)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8 名。(四)指导教师名单由学院审定后,随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报教务处备案。(五)指导教师应按照规定认真地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第三条 对学生的要求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对素质培养和综合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在教师指导
6、下独立开展工作,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具体要求如下:(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定后,认真阅读领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做好论文综述、开题等工作;(二)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工作计划的要5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好工作进展情况记录,并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必须符合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经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审阅通过后,方能参加答辩;(四)学生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特殊情况,应按学校规定执行
7、请、销 假制度,否则 按旷课处理;(五)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发挥主观能动性,独立完成各项任务,保证毕业设计 (论文)质量。第二章 选题原则及程序第四条选题原则(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 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 较全面的 综合训练。(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 建设和社会发展紧 密结合,做到一人一 题。(三)工科专业学生选题中,设计类选题比例应达到 70%及以上。(四)选题的难度和分量要适当,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五)选题应有利于各类学生水平和能力的发挥与提高,体现因材施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6第五条
8、选题程序(一)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和所具备的条件选定题目。(二)学院对学生选题进行审定,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题 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第三章答辩及成绩评定第六条学生按规定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通过检测的学生方可申请答辩。第七条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标准及结果处理类别 检测结果 结果认定A R25% 通过检测B 25%50% 疑似严重抄袭行为说明:R 为总文字复制比(一)A 类:通过检测,学生可申 请答辩,答 辩通过的可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二)B 类:通过检测,学生可申 请答辩,但不得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7
9、(三)C 类:学生需在指导老师指导下修改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后复检,复检后 R30%可申请答辩,但 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四)D 类:允许学生进行复检,若复检仍为R50%,取消该生本次毕业设计答辩资格。(五)经查实,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 理。第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应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同意后,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答辩小组组织答辩。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设组长一人,秘书一人,答辩小组一般为 5 人左右(其中至少有 1 人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答辩小 组成员名单由系(教研室)确定。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由
10、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小组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学生 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15 分钟左右)。答辩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学生回答问题 (10 分钟左右)。向学生所提问题的内容包括学生应掌握的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毕业设计(论文)所涉及的问题。答辩小组秘书记录全部提问与回答情况。第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若采用等级制,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科大教2017 41 号),分为8A、A-、B+、B、B-、C+、C、C-、D、F 十个等级。第十二条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 师评定成绩和答辩委
11、员会(小组)评定成绩。三部分成 绩构成为:指导教师评定成绩 50%,评阅 教师评定成绩 20%,答辩委员会(小组)评定成绩 30%。成绩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第十三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和系(教研室)指定的专人分别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应提前三天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交给评阅教师。指导教师评阅内容包括: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分量和内容是否符合任务书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理论水平及应用价值;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的情况;独立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等。评阅教师评阅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的理论与实际意义;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在学生答辩前给出评语和成绩。第十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率一般不超过 15%,优良率不超过 75%。第十五条 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合格者,可在下一学期向所在学院申请重做,并按学分缴纳学分学费。按照上述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可由学院 组织答辩。第四章 资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