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滑 县 百 得 园 南 区 道 路 及 雨 水管 网 工 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QX-GC-20171201 号招 标 人: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 1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4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3 -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滑县百得园南区道路及雨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QX-GC-20171201 号 1、 招标条件本项目滑县百得园南区道路
2、及雨水管网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滑县百得园南区道路及雨水管网工程;2.2 建设地点:河南省滑县境内;2.3 工程概况:道路、雨水管网工程;2.4 项目预算金额:约 62 万元; 2.5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2.6 质量: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3、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17 年 1 月以来缴纳的至少 3 个月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附网络查询截图) ,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如拟派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程或新中标工程的,须出具拟派项目经理变更为无在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
4、则,视为有在建项目,做无效标处理。3.4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17 年 1 月以来缴纳的至少 3 个月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附网络查询截图) ,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5 被委托人要求:必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 2017 年 1 月以来缴纳的至少 3 个月的养老保险明细(以个人单页为准,附网络查询截图) 。 (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3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
5、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被否决。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滑县道口镇建设路建设公寓四单元 8 楼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 800 元/单位,售后不退。4.2 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
6、需加盖公章。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5、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万元;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路支行账 号:698704556在2017年12月28日下午17:30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汇款单或转账支票的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汇(缴)款事由必须注明xx项目或
7、招标编号xx标段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请于2017年12月28日下午17:30整前将保证金银行缴费回执单扫描件发致邮箱,逾期不予受理。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博学路正商学府广场 B 座 906 室;6.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4 -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
8、不承担责任。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联 系 人:李先生电 话:0372-8170605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15286959668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博学路正商学府广场 B 座 906 室-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联 系 人:李先生电 话:0372-81706051.1.3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152869596681.1.4
9、项目名称 滑县百得园南区道路及雨水管网工程1.1.5 建 设 地 点 河南省滑县境内1.2.1 资 金 来 源 财政资金1.2.2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已落实1.2.4 投资金额 详见招标公告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1.3.2 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公告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投标人资质、能力、信誉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1.4.2 资 格 审 查 方 式 资格后审1.4.3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不接受1.9.1 踏 勘 现 场 不组织1.10.1 投 标 预 备 会 不召开1.10.2投 标 人 提 出 问 题 的 截 止时 间递
10、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之 日 10 日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交 , 逾期不再接收。1.10.3 招 标 人 澄 清 的 时 间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之 日 15 日 前 ,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在 投 标 截止 时 间 15 天 前 在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的 相 同 网 站 以 公 告 形 式 发 布 ,供 潜 在 投 标 人 查 看 , 不 另 行 通 知 , 各 投 标 人 要 随 时 浏 览 相 关 网站 , 未 及 时 查 阅 相 关 信 息 的 后 果 投 标 人 自 负 。 如 澄 清 发 出 时 间距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不 足
11、 15 天 的 可 相 应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6 -1.11 转 包 、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2.1 构 成 招 标 文 件 其 他 材 料除 招 标 文 件 外 , 图 纸 、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以 及招 标 人 在 招 标 期 间 发 出 的 澄 清 、 修 改 、 补 充 、 补 遗 和 其 它 有 效正 式 函 件 等 内 容 均 是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2.2.1投 标 人 要 求 澄 清 招 标文 件 的 截 止 时 间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之 日 10 日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交
12、, 逾期不再接收。2.2.2 投标截止时间 同招标公告3.3.1 投 标 有 效 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 投 标 保 证 金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 1 万 元 ; 递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账 户 信 息 :收 款 单 位 : 全 信 项 目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分 公 司开 户 行 :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郑 州 嵩 山 路 支 行账 号 : 698704556在 2017 年 12 月 28 日 下 午 17:30 整 (以 到 账 时 间 为 准 )前 以 电 汇或 转 账 方 式 从 投 标 人 银
13、 行 基 本 账 户 汇 入 全 信 项 目 管 理 咨 询 有 限公 司 银 行 账 户 : 汇 款 单 或 转 账 支 票 的 付 款 人 名 称 必 须 与 投 标 单位 名 称 一 致 。 汇 (缴 )款 事 由 必 须 注 明 xx 项 目 或 招 标 编 号 xx 标段 投 标 保 证 金 。 保 证 金 缴 纳 后 请 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 下 午17:30 整 前 将 保 证 金 银 行 缴 费 回 执 单 扫 描 件 发 致 邮 箱,逾 期 不 予 受 理 。供 应 商 将 保 证 金 银 行 缴 费 回 执 单 和 基 本 户 开 户 许 可 证 的 复 印
14、 件装 订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 在 截 止 时 间 之 后 递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或 未 将 缴费 回 执 单 复 印 件 装 订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 视 同 未 缴 纳 投 标 保 证 金并 将 否 决 其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退 还 方 式 : 投 标 单 位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一 律 采 用 转 账 或 电汇 方 式 退 还 与 投 标 单 位 名 称 一 致 的 账 号 。注 : 投 标 保 证 金 必 须 从 基 本 户 转 出 , 基 本 账 户 指 开 户 许 可 证上 的 账 号 。 若 存 在 银 行 系 统 升 级 而 导 致 开 户
15、许 可 证 的 账 号 、 开户 行 内 容 发 生 变 更 的 , 应 提 供 “银 行 ”出 具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若 未 提 供 证 明 材 料 而 无 法 认 定 从 基 本 账 户 转 出 的 , 可 视 为 未 从基 本 账 户 缴 纳 保 证 金 。 供 应 商 应 充 分 考 虑 保 证 金 在 银 行 之 间 划 转 所 需 要 的 时 间 , 以确 保 其 在 规 定 时 间 之 前 到 达 指 定 账 户 , 否 则 视 为 未 缴 纳 投 标 保证 金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3.6是 否 允 许 递
16、 交 备 选投 标 方 案 不允许3.7.3 签 字 或 盖 章 要 求1、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中 所 有 签 字 盖 章 的 地 方 必 须 按招 标 文 件 明 示 的 方 式 签 字 盖 章 ;2、 投 标 文 件 中 如 果 有 涂 改 、 插 字 、 删 除 等 情 况 , 必 须 由 投 标 人- 7 -在 文 件 改 动 处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印 章 。3.7.4 投 标 文 件 份 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资格审查资料壹份,电子版(u 盘)壹份。3.7.5 装 订 要 求 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7、)4.1.2 封套上写明招 标 人 名 称 : 投 标 人 的 名 称 : ( 项 目 名 称 ) 施 工 投 标 文 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 前 不 得 开 启4.2.2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 点 郑 州 市 郑 东 新 区 平 安 大 道 与 博 学 路 正 商 学 府 广 场 B座 906室4.2.3 是 否 退 还 投 标 文 件 否5.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开 标 时 间 : 同 投 标 截 止 时 间开 标 地 点 : 同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 点5.2 开 标 程 序密 封 情 况 检 查 : 由 监 督 机 构 和 投 标 人 代 表 检 查 投 标 文
18、件 的 密 封情 况 ;开 标 顺 序 : 按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逆 顺 序6.1.1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组 建评 标 委 员 会 构 成 : 5人评 标 专 家 确 定 方 式 : 在 相 关 专 家 库 中 随 机 抽 取7.1是 否 授 权 评 标 委 员 会 确定 中 标 人否 ,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数 : 1-3名7.3.1 履约保证金金 额 : 中 标 价 的 5%形 式 : 电 汇 或 转 账时 间 : 签 订 施 工 合 同 前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 标 人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为 :大 写 :陆 拾 壹 万 伍
19、 仟 捌 佰 捌 拾 叁 元 叁 角( 小 写 : 615883.3元 )若 投 标 总 报 价 高 于 招 标 人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按 无 效 标 处 理 。10.2 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以现金方式支付。- 8 -10.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
20、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联系方式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4 知 识 产 权构 成 本 招 标 文 件 各 个 组 成 部 分 的 文 件 , 未 经 招 标 人 书 面 同 意 ,投 标 人 不 得 擅 自 复 印 和 用 于 非 本 招 标 项 目 所 需 的 其 他 目 的 。 招标 人 全 部 或 者 部 分 使
21、用 未 中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技 术 成 果 或 技 术方 案 时 , 需 征 得 其 书 面 同 意 , 并 不 得 擅 自 复 印 或 提 供 给 第 三 人 。10.5 重 新 招 标 的 其 他 情 形除 投 标 人 须 知 正 文 第 8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 除 非 已 经 产 生 中 标 候选 人 ,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同 意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的 投 标 人 少 于 三 个的 , 招 标 人 应 当 依 法 重 新 招 标 。10.6 同 义 词 语构 成 招 标 文 件 组 成 部 分 的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 “专 用
22、合 同 条 款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和 “工 程 量 清 单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章 节中 出 现 的 措 辞 “发 包 人 ”和 “承 包 人 ”, 在 招 标 投 标 阶 段 应 当 分 别按 “招 标 人 ”和 “投 标 人 ”进 行 理 解 。10.7 中 标 公 示招 标 人 按 规 定 将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情 况 在 本 招 标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发 布的 同 一 媒 介 予 以 公 示 , 公 示 期 为 3 个 工 作 日 。10.8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