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西普大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集团内部财务管理,监督子公司的财务行为,规范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的工作程序和业务行为,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建立外派财务人员工作的考核管理机制,客观全面评价外派财务人员工作表现,鼓励财务人员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降低风险,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财务人员外派的范围集团公司外派财务人员的范围为子公司。外派的财务人员主要指财务经理。第三条 财务外派的原则(一) 回避原则外派财务人员与派往公司经营层有亲属关系(亲属关系指三代以内血亲和两代以内姻亲)的,不得派至该公司任职。(二) 岗位轮换基于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监督的目的,在集团内部进行外派财务人员的定期轮换。外派的财务人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实行岗位轮换。离开任职公司后两年内不得再担任该公司的外派财务人员。第二章 外派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职责权利第四条 外派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一) 具备良好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