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1调查确定采样点布设之前,应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其内容包括:(1)对本地区大气污染源进行调查,初步分析出各块地域的污染源概况;(2)了解本地区常年主导风向,大致估计出污染物的可能扩散概况;(3)利用群众来信来访或人群调查,初步判断污染物的影响程度;(4)利用已有的监测资料推断分析应设点的数量和方位.1.2布设采样点的原则和要求(1)采样点应设在整个监测区域的高、中、低三种不同污染物浓度的地方;(2)在污染源比较集中、主导风向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应将污染源的下风向作为主要监测范围,布设较多的采样点,上风向布设少量点作为对照;(3)工业较密集的城区和工矿区,人口密度及污染物超标地区,要适当增设采样点;城市郊区和农村,人口密度小及污染物浓度低的地区,可酌情少设采样点;(4)采样点的周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高度的夹角应不大于30.测点周围无局部污染源,并应避开树木及吸附能力较强的建筑物.交通密集区的采样点应设在距人行道边缘至少1.5m远处;(5)各采样点的设置条件要尽可能一致或标准化,使获得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