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传染病应急防控信息报送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内容如下: 1、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教务处,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诊断单位。 2、教工发生传染病,学科或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教务处,上报内容同1。 3、学校方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上报疾控中心,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或科室内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教务处,经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3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有关责任人将被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