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大庆四中物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校物资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行为,满足对教育教学的需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包括采购申请制度、采购申请审核制度、采购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采购员管理制度、保管员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报销程序组成。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一、采购申请制度1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购买某种物资,到总务处领取并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附表一、附表二)。物资采购申请单的内容包括申请部门、请款金额、购置原因、品牌、型号、数量、价格、主要技术需求等要素。物资采购申请单经请款部门主管科长或主任,主管校长签字,校长审批同意后,交总务处;2涉及的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3学校主要领导公出、开会等不在校又急需时,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领导同意后报总务处办理。由请款部门补办请款手续;4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协商采购的,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经校长审批后,由财务报市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5物资采购申请单的更改和补充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