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生灶领导陪餐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学校学生灶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学生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权益,特制定领导陪餐制度。一是学校每餐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进行陪餐,并轮流执行。陪餐人员按照安排,随同学一起就餐,负责对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学生灶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做好陪餐记录,并交由学生灶管理人员存档备案。二是陪餐人员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三是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四是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