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材料 台前县实验中学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一、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3、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4、食堂应当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