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徽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 (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水平,鼓励教研人员学术创新、多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扩大学校学术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划拨专款设立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出版基金”),用于资助优秀学术专著。出版基金专款专用,由校财务处和科研处专项管理、校审计处进行审计监督。第三条 出版基金按照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安排和使用。第四条 申请出版基金的著作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研人员,且我校作者以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撰写的字数不低于该著作字数的70%。第二章 资助范围第五条 出版基金的资助范围是: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专业范围相一致的学术成果,在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形成的专著,以及经国外出版机构正式授权在境内出版发行的外文类专业性译著。第六条 申请出版基金的一般性学术成果必须遵循“先认定后出版”的原则,否则不予资助。第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类成果在通过答辩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