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实训基地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设备固定资产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开发、行政和生活后勤等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学校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以下简称设备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管理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设备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设备管理的作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第三条 设备管理工作主要任务:(一)保障学校设备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二)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保证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需要。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益。(三)加强设备从计划、审批、采购、入库验收、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移交使用,维护保养、租赁转让,报损报废等全过程的科学管理。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学校设备固定资产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第二章 管理范围与管理体制第五条 凡以学校和各部门、课题组名义购置、自制、接受捐赠、转让的单价在800元以上(含800元),能独立使用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单价达不到设备固定资产起点,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