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目的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所在岗位职责涉及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的一切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安全监督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涤人员、保洁人员和其它工勤人员、外来单位参观、学习、工作人员以及中心职工跨科室开展实验活动人员等人员的准入。 3 职责 3.1 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员准入制度的制定和更新。 3.2 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病原微生物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准入。 3.3 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本中心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员的准入工作的实施。 3.4 科室/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实施。 3.5 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检查。 4 准入原则 4.1 生物安全委员会和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 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