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讲 武装冲突法 河南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主要问题 一、武装冲突法概述 二、武装冲突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三、战争的过程 四、对作战手段和方法的限制 五、人道主义规则(保护战争和受难者) 六、中立 七、战争责任第一节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概述 (一)武装冲突的概念 武装冲突法是由传统国际法中的战争法演变 而来的,其含义是在战争和武装冲突中,以条 约和惯例形式,用来调整交战国和武装冲突各 方之间、交战国和中立国之间关系以及交战行 为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在现代国际法 中,“武装冲突法”这一概念正在逐步取代传统国 际法意义上的“战争法”概念。由于这些规则是出 于人道目的制定的,国际法有时还将这样概念 称为“国际人道法”。第一节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概述 对概念的几点说明: 1、武装冲突法的适用范围:国家和非国家团体 2、武装冲突可以是有战争状态的,也可以是没 有战争状态的。 3、武装冲突法体现了对诉诸战争权的限制。 1928年签订的巴黎非战公约是第一个宣布 废弃战争的重要文件。 4、武装冲突法是对国际法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 补充。国际法禁止使用武力原则规定并不具体 。第一节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