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番发东泓商务大厦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评审规则 交易编号: GS1CD718GD1000035 项目名称 : 番发东泓商务大厦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本所)受广州市番禺区番发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采购方)的委托以公开的方式对番发东泓商务大厦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现本所按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规则。 意向供应方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必须认真阅读本番发东泓商务大厦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评审规则(以下称评审规则)及其附件,并依此对自己在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负责。意向供应方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表明意向供应方已完
2、全理解并接受本评审规则及其附件的一切约定,并愿意按照本评审规则及其附件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 一、采购项目 (一)交易编号: GS1CD718GD1000035 (二)项目名称:番发东泓商务大厦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数量: 1 项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 设备名称 项目 性质 交货、完 工期 付款方式 番发东泓商务大厦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 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递交深化图纸,并进行现场交底。合同签订,发布开工令后90 日内完工。 (一)付款条件及履约保函要求 1、各阶段付款以转账或支票
3、形式支付。乙方在申请合同款项时,必须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 2、本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 , 乙方向甲方提交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为本合同约定合同总价的 10%,期限不少于 12 个月,如项目无法在 12 个月内完成,则乙方必须办理续期手续或重新办理履约保函,并在原履约保函到期前 1 个月提交给甲方。履约保函在本项3 目竣工 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给乙方。 (二)付款方式 1收到银行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5%,作为预付款。 2货物到达甲方交货地点,并经确认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
4、总价的 30%。 4乙方在质保期内无违约行为,合同余款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均详见 评审规则 。 (五)采购方式:综合评审 (六)服务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路(自编名番发 东泓商务大厦内) (七)最高限价:人民币 3,438,785.30 元。 二、项目概况及踏勘现场 (一)项目介绍 番发东泓商务大厦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地上 25 层,地下 3 层。采购 内容 :视频监控系统;视频车位引导系统;停车场出入口管理系统;无线网络系统;门禁系统;五方通话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访客、梯控制系统等。(具体以用户需求为准
5、。) (二)踏勘现场 1.自挂牌起始时间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意向供应方应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意向供应方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意向供应方获取那些须意向供应方自 己负责的有关编制 评审文件 和签署合4 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 成为供应方 ,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评审 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意向供应方自己承担。 2 . 采购方向意向供应方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方现有的能被意向供应方利用的资料,采购方对意向供应方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 经采购方允许,意向供应方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方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意向供应方
6、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 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意向供应方不得因此使采购方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三、项目文件 (一)意向供应方须认真阅读项目所有文件的要求,如意向供应方提交的资料不能满足项目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意向供应方承担。 (二)本项目的主要文件包括: 1. 本项目报刊信息公告; 2. 供应意向书; 3. 采购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 4. 番发东泓商务大厦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评审规则; 5. 评审结果通知书。 四、意向供应方的资格条件 ( 1) 意向供应方 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7、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 ( 2) 意向供应方 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5 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 ( 3)意向供应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参与 。 五、交易保证金 意向供应方已在信息公告期内向本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若意向供应方未能被确定为采购项目的供 应方的,本所将
8、于交易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将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地退回意向供应方账户。 (二)第一候选人应在本所出具采购结果确认书(见附件 17)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本所签署采购结果确认书。第一候选人自签订采购结果确认书即被确认为供应方。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费用后,余额划付采购方,其不得有异议。如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其行为而使本所和采购方遭受的损失时,其应按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供应方在与采购方、本所签署采购结果确认书且在成交公示期满 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后 3 个工作日内应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见附件合同格式)并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其
9、交易保证金由本所扣除应由供应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其违反本评审规则、采购合同等有关文件、协议的违约金归采购方所有,该供应方不得有异议。如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其行为而使本所和采购方遭受的损失时,其应按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四) 意向 供应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采购方与供应方签订采购合6 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本所在扣除了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不计息地退回供应方指 定的账户。如该供应方未能按上述约定,签署采购结果确认书或采购合同,则其被视为违反本评审规则及采购合同的约定,取消其供应方资格。本所将向第二候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第二候选人在本所出具该书面通知之日后
10、 2 个工作日内向本所资金监管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00 元(如第二候选人在评审活动后没有办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00 元的退还手续,即截至本所向第二候选人出具书面通知之日后 2 个工作日,本所资金监管账户仍有第二候选人于评审活动前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00 元,则 第二候选人不需再按上述规定重新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00 元)。自本所收到第二候选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00 元的次工作日内,本所将向第二候选人发出书面通知,确认第二候选人为供应方。如已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的第二候选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
11、易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00元,则被视为其放弃供应方资格。第三候选人以此类推。 六、尽职调查 意向供应方在参与评审前,应对采购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自我评估交易风险,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并须仔细阅读本评审规则中的规定及要求。意向供应方一 旦参与交易,即被视为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该采购项目的历史情况及现状,了解并遵守项目公告、评审规则的有关内容和规定,愿意按照评审规则及所附项目的相关资料承担责任和享有相应权利。 七、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意向供应方应按照以下顺序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评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技术评分文件 1. 技术评分文件目录; 7 2. 意向供应方 对标示
12、“”符号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 3. 意向供应方 对非标示 “”符号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 4. 采购需求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 5. 意向供应方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二)商务评 分文件 1. 商务评分文件目录 ; 2. 意向供应方身份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 4.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5.违约解除合同承诺书(见附件 13); 6. 同类项目经验:根据 意向供应方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 评审截止时间止的完成同类项目业
13、绩; 7. 意向供应方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三)报价响应部分 1报价表(见附件 2) 意向供应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报价栏所填列 的价格必须唯一,合计一栏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报价表上须由意向供应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委托代理人参与评审,须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合法委托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委托代理人在报价表上签字。 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75%的,必须在评审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2.货物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5) 意向供应方提交的货物报价明细表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8 合
14、计一栏以小写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 明确。如评审文件的总报价金额与按综合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综合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货物报价明细表上总价一栏的报价必须等于或低于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货物报价明细表上须由意向供应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委托代理人参与评审,须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合法委托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委托代理人在货物报价明细表上签字。 (四)评审信封 意向供应方需准备 “评审信封 ”一份。意向供应方提交的 “评审信封 ”,应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 1.承诺书 (从评审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 2.报价表 (从评审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 ); 3 本
15、项目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 、评审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一)意向供应方编制的评审文件必须包括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并在每份评审文件封面上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 “价格部分 ”或 “技术部分 ”或 “商务部分 ”。评审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二)评审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意向供应方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三)全套评审文件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在提交评审文件的截止日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评审文件,并书面通知
16、本所,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评审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一)密封:意向供应方必须将评审文件密封提交,可将评审文件统一9 密封或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 (二)标志:意向供应方应在封袋上正确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 文件副本可采用评审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意向供应方名称和“番发东泓商务大厦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评审文件 ”的字样。 十一、评审文件递交时间 (一) 评审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至本所,本所收到评审文件后,应当面开具接收清单,不得开启,并将评审文件放入本所密封的评审文件箱内。 (二)评审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17、新港西路 82 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州交易所集团 A 栋。 (三)在本评审规则要求提交评审文件的时间以外送达的评审文件,本所将拒收并原封退给意向供应方。意向供应方在本评审规则要求提交评审文件的时间内,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评审文件,并书面通知本所,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除意向供应方在本评审规则 要求提交评审文件的时间内可以要求撤回已提交的评审文件外,本所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方提交的评审文件,由本所对评审文件资料作归档保存。 (四)本所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评审规则规定的评审文件递交时间后收到的任何评审文件。 十二、开启评审文件 (一)开启评审文件由本所主持,于 2018
18、年 月 日 时在本所进行。 (二)开启评审文件前,由本所推选的代表律师或本所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评审文件的密封情况,评审文件未按要求予以密封的,将视为无效文件。 (三)评审文件经确认完好无损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清点、宣读、记录 。若评审文件拆封后,经本所审查及评审委员会确认,文件未实质上响10 应并满足本评审规则第八条及第九条规定的,将视作无效评审文件。 (四)开启评审文件顺序按各意向供应方送达评审文件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开启评审文件过程的记录材料存档备查。 (五)评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文件处理: 意向供应方名称与资格审核认定结果不一致,且没有合理说明的; 2.
19、提交的评审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本评审规则要求的;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对 采购项目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 (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或者对评审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意向供应方不足三家的作流标处理。 十三、 评审委员会 (一)评审活动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本所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本评审规则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意向供应方提交的评审文件进行比较和评分。 (二)评审委员会由本所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人,由采购方代表 1名和相关行业、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社会专家 4名组成。行业、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由本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 成。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评审规则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 3 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方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方发生过法律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