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老付小学2017年教育公平保障制度第一条 为促进教育公平,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编班是指学校日常教学和班级行政管理的学生编班。 第三条 中小学各年级学生(包括新生)实行常态编班。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规定,按照男女生比例、父母文化程度、学前教育程度等因素相对均衡原则随机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学校不得设重点班,不得擅自举办实验班,不得将推荐生单独编班,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 学校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在编班前如学校组织考试、测试,学生应当拒绝参加。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第四条 新生入学分班后,学校不得再重新编班。个别学生因学科能力以外的原因确需调班的,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同意可以调班,但年级调班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年级学生总数的1%。第五条 学校统一采取先确定班主任,再均衡配备各科任课教师,然后将学生均衡分到班级,最后由班主任抽签确定班级的办法编班。鼓励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