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作保障制度汇编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制定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第二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党组织所属全体党员。第三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三)党组织会议议决事项; (四)党组织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 (五)党组织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 (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八)对党员干部实施奖励和惩诫的情况; (九)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十一)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 (十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十三)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第四条涉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对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组织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