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店面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了提高装修质量,统一装修标准,保证店面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帮助公司更好更快的向前发展,特制订本标准。一、工程质量验收基本规定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所有装修材料都必须现场提取样品,粘贴标签存档备查。(板材不小于0.1平方米,线形材料不小于0.1米)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相关各专业各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建筑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6、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7、当工程质量不符和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3)、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