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 德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承气领办201748 号关于印发承德市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月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全面落实省、市大气污染工作安排部署,加快推进环境治理工作,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全市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市大气办制定了承德市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月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联 系 人:郭 宇 张丽娟联系电话:2297092 2297229(传真)电子邮箱:- 2 -附件:承德市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月行动方案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 年 5 月 8
2、 日 抄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 德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7 年 5 月 8 日印发 - 3 -附件:承德市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月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意见和 18 个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将 5月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空气质量改善导向,运用法律、科技等综合手段,强化依法治污、标本兼治、协同减排、区域联控,突出常态监管执法和短期重污染应急,着力实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工业污染源达标、“散
3、乱污” 企业、燃煤锅炉、工地扬尘、重型柴油车专项整治,持续攻坚,挂帐整改,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二、整治时间和区域(一)整治时间2017 年 5 月 8 日 O 时至 5 月 31 日 24 时。其中:5 月 8 日 O时至 5 月 17 日 24 时为第一时段,5 月 18 日 O 时至 5 月 31 日 24时为第二时段。(二)整治区域全市范围。(三)整治重点污染源工业源:火电、钢铁、焦化、水泥、铸造、有色、常年运行的燃- 4 -煤锅炉等高架点源,制药、化工、印刷、工业涂装、家具、汽车制造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扬尘源: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各种料堆、散体
4、物料运输等;其他源:重型柴油车辆,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三、治理重点(一)强化工业源达标治理。落实承德市重点产业结构优化专项实施方案,对关停拆除的钢铁、水泥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开展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集中行动,督促企业加强工艺过程管理和环境信息公开,实施重点行业污染物深度减排项目,对 3月 18 日以来火电、钢铁、焦化、水泥、铸造、有色等高架源污染物小时浓度值超标和制药、化工、印刷、工业涂装、家具、汽车制造等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超标的,一律依法停产治理。特别是在 5 月 8 日一 17 日期间发现的高架源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超标的,立
5、即责令停产整治,高限处罚(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遵循生产规律周期及生产计划,平稳有序实施有色、碳素等重点行业和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生产调度,5 月 8 日-17 日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牧局)。(二)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组织开展“散乱污” 企业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治改造” 原则,5 月 8 日前完成一批治理达标无望、偷排直排的工业摊点和小作坊、散落农- 5 -村的“工业 大院” 关停取 缔,做到“两断三清”,推进一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但升级能达标的企业停产整顿,促使一批不符合产业布局或未进驻工业园区的企业停
6、产搬迁;5 月 8 日-17 日,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加大散乱污企业巡查力度,再依法关、搬、改一批企业。(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工信局)(三)强化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攻坚,将5 月份淘汰任务提前到 5 月 10 日前完成(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内分散燃煤锅炉坚决拆除一批(责任部门:市住建局),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聚焦区小型燃煤锅炉实施大中型高效锅炉替代一批(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农村生活和设施农业采暖小锅炉因地制宜地实施一批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替代和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其他能源(责任部门:市农牧局),要加快淘汰市、县建成区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和农村 1
7、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实施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工程,推进燃煤锅炉能效普查和节能改造(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质监局),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加快治污设施改造(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四)强化扬尘污染大整治。开展春夏季扬尘整治攻坚行动,督促建筑施工工地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8 条进行整治,实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和定位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未密- 6 -闭搅拌砂浆(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运局
8、);加强道路洒水抑尘和机械化清扫,主干道每天机械化洗扫 4 次,其他道路至少机械化洗扫 1 次,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城区道路能机扫的区域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交运局);严格执行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落实钢铁、水泥、电力等重点行业和废渣、临时堆存场物料运输、装卸、存储控制扬尘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交运局)。组织扬尘管控情况大排查,凡达不到标准的,5 月 8 日-17 日一律依法停产停工治理(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交运局、市环保
9、局)。(五)强化车油路综合治理。加强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管,结合安保等管控措施,在进市关键节点和环京重要路口设置重型运输车辆通行绕行引导标志,5 月 8 日-17 日期间引导外埠过境重型运输车辆绕行河北和北京(责任部门:市交运局、市公安局)。依托进市的主要高速公路、国省道交管执法站或主要干线公路交通运输部门治超站,5 月 8 日-17 日开展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情况抽检,加密监测,对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依法严惩,不得进京(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加强大宗货物错峰运输统筹,市内工业企业 5 月 8 日前完成原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储备,5 月 8 日-17 日除民生保障、应急救援等外,尽量减少重型
10、柴油车货物运输(责任部门:市交运局)。加强油品质量监控,开展加油站、储油- 7 -库、油罐车国 V 标准车用汽柴油抽查,严惩销售劣质油品行为(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严格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监管,推进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 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责任部门:市环保局)。清理占用城市自行车和步行道路行为,鼓励公众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方式出行,践行低碳、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推动。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把大气污染强化治理作为重要任务来
11、抓,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对重要部署要亲自把关、重点问题亲自解决、落实情况亲自督导,确保按目标、按时间、按进度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5 月 9 日 12:00 前将高架污染源、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重点工地驻厂(点)人员信息(姓名、驻厂驻点名称、联系方式)、强化方案落实情况报送市大气办( )。自 5 月 9 日开始,每日 17:00 前将当日工作情况报送市大气办,5 月 16 日和6 月 1 日 17:00 前将第一时段和第二时段落实情况总结报送市大气办。(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按照“党政同 责” 、“一岗双责”,建立自上而下
12、的 责任体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 8 -管委会是强化大气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开展专项行动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方案,切实抓好实施。市相关部门建立分工负责、协调联动机制,按照责任分工分头抓好任务落实。(三)加密预报会商。按照“提前预报预警、提前采取措施、及时控制污染”的原 则,建立市与省联动、环保与气象部门联动的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及时预报未来 3 天、7 天空气质量状况。各县区根据预报预警信息,以“按程序、按制度、按职责” 为原则,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削峰降频。(四)严格执法监管。坚持“网格化” 管理和
13、重点点位 监管相结合,各县区要严明“ 网格化” 责任,采取在 线监控、随机检查、夜间抽查、卡控岗位等形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高强度联合执法、集中执法,对高架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源、重点工地 5 月 8 日- 17 日派驻现场监督人员,实行驻厂、驻点 2 4 小时专人监管,倒逼企业守法常态。市大气办、市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以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固定污染源特别是高架源污染设施运行、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散乱污企业排查与取缔、施工扬尘整治、燃煤锅炉治理、重型柴油车超标治理、加油站油品质量管理为重点的执法大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办法和承德市环境
14、保护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予以问责。(五)强化督考问责。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11 个督导组,各成员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带队(时间、车辆自行安- 9 -排),对各县区攻坚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每时段不少于 1 次的督导检查,并于 5 月 16 日和 6 月 1 日 17:00 前将第一时段和第二时段督导情况总结报送市大气办()。期间,市大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攻坚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第一组为围场县、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督导组,由市交运局负责检查;第二组为丰宁县督导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第三组为隆化县督导组,由市国土局负责检查;第四组为滦平县督导组,
15、由市发改委负责检查;第五组为平泉县督导组,由市环保局负责检查;第六组为承德县督导组,由市住建局负责检查;第七组为兴隆县督导组,由市质监局负责检查;第八组为宽城县督导组,由市工信局负责检查;第九组为营子区督导组,由市公安局负责检查;第十组为双滦区督导组,由市城管局负责检查;第十一组为双桥区、高新区督导组,由市农牧局负责检查。- 10 -附件:承德市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月当日工作情况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方式:出动执法总人次执法检查总家次处罚总起数处罚总金额(万元)按日计罚案件起数及金额(万元)查封扣押家数移送行政拘留件数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数高架点源 重型柴油机动车 施工工地检查家数 处罚家次 处罚金额(万元)检查辆次 处罚辆次 处罚金额(万元)整治家数 处罚家次 处罚金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