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咽喉 头颈外科学第十九章 耳鸣主观性耳鸣的个体化规范治疗耳鸣的基本诊疗原则 耳鸣常是某种疾病的伴随症状,耳鸣的基本诊疗 原则是明确并治疗原发病。针对原发病治疗后, 如甲状腺功能低下引起的耳鸣,经甲状腺片治疗 ,患者耳鸣多可自行消失。颈椎病引起的耳鸣, 积极处理颈椎病变后,有70%的患者耳鸣可减轻 或消失。 病因不明者则要根据专科检查结果进行分类,确 定病变部位,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主观性耳鸣的分类 根据能否被外人感知,病程的长短,病变部位以 及代偿情况的不同,主观性耳鸣有不同分类。根据病程分类 急性耳鸣:病程1 年。根据病变部位分类 外耳性; 中耳性; 耳蜗性; 神经性; 中枢性; 混合性耳鸣。根据有无继发症状分类 根据有无继发的注意力以及睡眠障碍,烦躁, 抑郁等神经精神症状:可分为代偿性,非代偿 性耳鸣。耳鸣程度分级 0级:没有耳鸣。 1级:偶有耳鸣,但不觉得痛苦。 2级:持续耳鸣,安静时加重。 3级:在嘈杂的环境中也有持续耳鸣。 4级:持续耳鸣伴注意力及睡眠障碍。 5级:持续重度耳鸣不能工作。 6级:由于严重的耳鸣,患者有自杀倾向。 耳鸣疗效评定 痊愈:耳鸣完全消失; 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