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科技副职挂职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提升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以下简称“受援地”)人才和科技管理水平,推动产学研深入合作,根据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的意见(鲁组发201449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2015年2020年,每年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我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选派77名高层次人才,到受援地77个县(市、区)政府挂任科技副职。第三条科技副职挂职工作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具体组织实施。第二章 人选条件第四条科技副职人选应是政治素质好,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1)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3)有一定组织管理经验。(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