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0 2021 年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XX 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 1 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规范招商引资政策,强化政策引导,根据相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XX 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政2021XX8 号),结合我区招商实际,制定本政策。 ? 第 2 条 本政策适用于新引进符合我区产业发展的工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现代农业项目。主要包括: (1)总投资不低于XX000 万元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XX00 万元的工业项目; (2)总投资不低于 XX000 万元的现代农业项目; (XX)总投资不低于 XX000万元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XX00 万元的旅游、康养、文体等服务业项目; (4)总投资不低于 XX000 万元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000万元的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项目; (XX)年纳税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总部经济、信息经济项目; (6)在 XX 境内注册公司,且年销售额不低于 1000 万元销售 XX 商品的电子商务项目; (7)经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