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工作规则 - 1 - 公文处理工作规则 为确保公文处理及时、准确、安全、简便、规范,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上海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公文处理原则 公文按照及时、准确、安全、简便、规范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及时:上传下达迅速,解决问题及时,做到四不,即:不积压、不拖拉、不误时、不误事。 (二)准确:保证质量,不出差错;事实清楚,数据精确;措施可行,符合实际;手续完备,把关严格。 (三)安全:严守秘密,不使公文资料毁损和散失。 (四)简便:尽力减少审批的中间环节,缩短公文运转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五)规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处理,按章办理。 二、公文处理程序 (一)收文处理程序 收文是指本局收到的公文。收文处理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1.登记初拟。对 OA 系统流转的文件,应及时进行收文登记; - 2 - 对非 OA 系统的来文,应扫描后在 OA 系统中登记。机要秘书根据局领导的职责分工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