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通报范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垄断案件终止调查决定书 苏市监反垄断终止20211号 一、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盐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3209007365145497 法定代表人:韩继森 住所:盐城市区青年东路 49 号金牛贸易大厦 1 幢 701 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汽车用燃气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管道燃气工程设计安装;燃气设备销售、安装、维修;燃气输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作出中止调查的情况 2021 年 6 月 ,本局接到投诉举报盐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在办理用户管道燃气开户业务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害用户权益。 2021 年 12 月 28 日,根据原国家工商总局的授权,本局对当事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了解, 2021 年 11 月 以来,当事人在办理燃气工商团体用户开户业务的过程中,与用户签订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合同,在该合同中要求供用气设施产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