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美国陪审团制度及其特点美国陪审团制度及其特点 摘 要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体现在其宪法修正案当中,无论民事还是刑事案件,原被告都可以提出陪审团审判的要求。陪审团分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大陪审团只适用于刑事案件,其主要职责和权利是决定是否起诉。小陪审团通常由12人组成,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决定嫌疑人是否有罪。本文所提到的陪审团,一般是指小陪审团。 关键词 美国 陪审团制度 特点 作者简介:夏欣,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中图分类号:D9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1-027-02 在美国刑事诉讼中,无论多么微小的案件,被告人都有权选择陪审团,这来源于美国宪法第6修正案。第六条修正案1791年规定:“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享有下列权利: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而公开的审判,该地区应事先已由法律确定;得知被控告的性质和理由;同原告证人对质;以强制程序取得对其有利的证人;取得律师帮助为其辩护。”由陪审团审判,是宪法规定的被告人的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