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合同-工程施工协议书(3)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 新建光缆工程施工的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 乙方承接施工任务应具备的条件: 有多年通信工程施工的经验进行该项工程的施工,熟练掌握施工工艺、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具有良好的工程的生产组织和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生产资金和工程施工必备的工器具、设备、交通设施及通讯设施等,有符合用工制度的施工人员和相当稳定的施工班组(外地民工须经岗前培训并办理合法用工手续)能确保每项工程在质量、安全、工期、服务等方面符合建设方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乙方在编的所有施工人员需按有关行业规定和要求须有上岗证,有限空间作业用的(安全员证、登高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现场监护人员)必须持有证件,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并按北京市.保障局的规定的参加北京市规定的各项保险。 二、 委托施工的工程项目 1 工 程 名 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