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 试行 ) 最新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市的规划区可以划分为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 ,第三条 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划执行,尚未编制上述规划的应当按照上层次城乡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市按照规划的城市区位和功能定位要求对各项建设实施规划密度分区管制。规划密度分区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具体控制指标和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规定。 ,第五条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以.为指导以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