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每学年开学时,学院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参照我省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的的各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确定我院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次的认定标准。 2、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 3、系(部)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要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院系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组工作职责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院系实际情况,为认真做好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特制定院系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组工作职责:1、学生资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的重要举措,是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院系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议工作。2、院系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组在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