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137-2021,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spa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 880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137-2021,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