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设计规范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41-2021 目 录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41-2021 1 总则 l.0.1 为使锅炉房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达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确保质量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范围内的工业、民用、区域锅炉房及其室外热力管道设计: 1 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为 l75t/h、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 0.103.82MPa(表压)、额定出口蒸汽温度小于等于 450; 2 热水锅炉锅炉房,其单台锅炉额定热功率为 0.770MW、额定出口水压为 0.102.50MPa(表压)、额定出口水温小于等于 180; 3 符合本条第 1、2 款参数的室外蒸汽管道、凝结水管道和闭式循环热水系统。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余热锅炉、垃圾焚烧锅炉和其他特殊类型-锅炉的锅炉房和城市热力网设计。 1.0.4 锅炉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