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软件中心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费用主要包括发生在国内的差旅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低值易耗品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以及各类其它专项费用。第二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1、 所有的报销必须按实报销。2、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3、 根据费用的不同性质填写相应单据,并严格按照单据要求据实填写,阐明事由及费用内容、注明附件张数、保证金额大小写书写一致(不得涂改)。4、 所有的费用报销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批。5、 各项目组费用的报销务必由各项目组内勤人员为经办人统一报销。6、 对于5000元以上的报销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第三条 费用报销一般流程1、 资本性支出:由经办人、中心副主任、中心主任、院财务部部长共同签字后方可办理;2、 单笔超过5000元(包括5000元)的收益性支出:由经办人、中心副主任、中心主任、院财务部部长共同签字后方可办理;3、 单笔在5000元以下的收益性支出:由经办人、中心副主任、中心财务人员共同签字后方可办理。第四条 差旅费报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