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质量缺陷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则为加强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南四湖东平湖段输水与航运结合工程柳长河段输水航道工程(以下简称“柳长河段工程”)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规范柳长河段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备案和管理行为,以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问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相关专业规范规定,结合柳长河段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质量缺陷依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质量缺陷指对工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与评定规程,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以下质量问题属于质量缺陷:1、发生在大体积混凝土、金结制作安装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中,处理所需物资、器材及设备、人工等直接损失费用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2、发生在土石方工程或混凝土薄壁工程中,处理所需物资、器材及设备、人工等直接损失费用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3、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和寿